法律分析:对于社保,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