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订婚和婚礼时先后给了女方22万,后一块生活,但女方不同意登记结婚,以要求婚前赠与公正(以登记结婚为目的)方式把男方个人房产和车辆赠与女方,后登记当天就把房产证过户到女方一人名下,一个月的时间后,闹离婚打官司,要把房车都拿走,男方有什么法律依据维护合法权益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4-30 12:28:0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在我国若是因订婚纠纷,处理方式为:若当事人能协商处理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机构或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