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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前要审查合同的内容是否包含这些:
1、劳动合同的终止期限;
2、劳动者的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报酬;
5、劳动者应遵循的纪律;
6、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7、法律责任。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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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合同审查,首先应当审查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是否正确,再次审查标的、数量以及质量是否和约定时的一样,确定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是否正确。最后审查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是否正确。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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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下列方式进行合同审查:
1、审查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是否正确;
2、审查标的、数量以及质量是否和约定时的一样,确定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是否正确;
3、审查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是否正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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