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探视权一般一个月几天假

子女抚养
2024-04-30 13:0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法律没有规定离婚探视权最高每个月多少天,一般次数是以双方协商为主,双方本着实际方便的原则来定,不能太多。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实践中,离婚一方行使探望权每月一般两天至四天,但具体天数法律没有统一规定,一般由当事人双方就子女的探视时间、次数、方式等进行协议,如果是诉讼离婚,人民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一般每个月两、三天,以双方协商为主。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两至三天的探视时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