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要求调取监控被告知监控损坏怎么办

财产损害赔偿
2024-04-30 13:1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 建议报警 让警方处理!
  • 你好,请问是对交通事故责任不服对吗?可以协助你调取视频监控
  • 调监控不一定都要通过警局。这需要确定要调哪里的监控。监控报案方式调取如下:
    1、如果你丢失的物品或财产超过600元的话,就可以直接去派出所报案,让派出所立案侦查;
    2、你要向派出所描述清楚案发时的情况,并且将需要调取监控的原因向办案民警表达清楚;
    3、民警会根据你的笔录进行判断,看是否需要调取监控,如果需要的话,派出所民警就会找领导开具调取监控的证明和手续;
    4、如果是他们自己的监控,就可以直接调取查看;如果是非内部监控,就得带上调监控证明和警官证去视频所在单位进行调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_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书面申请。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_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书面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_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名称或者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以及明确的线索。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书证,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经核对无误的副本或者复制件。
    是副本或者复制件的,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来源和取证情况。第二十二条_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物证应当是原物。被调查人提供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品或者影像资料。
    提供复制品或者影像资料的,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取证情况。第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原始载体。
    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提供复制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适用前款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