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祸后逃逸保险公司担责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4-30 13:52: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若在构成交通肇事事故之后逃逸,保险公司一般是不会承担保险责任的,因当事人出现了逃避责任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要承担全责保险公司只赔付交强险。商业险不进行赔偿。对于交强险部分。相关法律并未将肇事逃逸归入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之内,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
    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逃逸负全责的情形是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逃逸负全责的情形,以下:
    1、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3、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
    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要承担全责保险公司只赔付交强险。商业险不进行赔偿。对于交强险部分。相关法律并未将肇事逃逸归入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之内,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
    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逃逸负全责的情形是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逃逸负全责的情形,以下:
    1、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3、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
    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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