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案件有哪些

起诉离婚
2024-04-30 14:0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不受理离婚的情形有:
    1、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2、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案件: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案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 一、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案件有以下:
    (1)男方在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起诉离婚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原告向不具有管辖权法院起诉的。
    二、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