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费的发票应该由出租方来开具并且承担相应的税费,除非当时在签订合同时,有承诺所开具的房屋租赁发票的税费由方承担,如果做为承租方没有过错,出租方不应拒绝退还押金,实在要不回,只能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这件事。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