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期限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承诺期限由要约确定,没有确定的,根据要约的作出方式确定;
2、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一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