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强制措施可以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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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14:48:0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申请复议或行政诉讼,也可以行政机关自己做出
  • 对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机关是不可以委托他人进行执行的。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给其他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只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实施该权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七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