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职工患病解除劳动合同医保续交怎么操作?,有什么样的规定呢

社会保险
2024-04-30 15:10: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按工伤保险条例办理
  • 如果公司在职工患病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是不合法的,要给予职工双倍的经济补偿;如果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职工解约,或者在支付待通知金后与职工解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