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处罚的授权条件是什么?

行政处罚
2024-04-30 15:2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原则上应当是行政机关,但,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需要注意的是,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必须具备以下法定的条件,才能成为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
    (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第十九条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 行政处罚主体的资格条件为必须是行政机关;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主体主要是行政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第五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 行政处罚 的主体必须是法律、 法规 规定的主体,这就要求行政处罚必须由享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 依照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将某些行政处罚实施权委托给其他机关或组织。但对于行政拘 留、 劳动教养 等涉及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则只能由法定行政机关行使,不得委托其他机关 、组织代行。 行政主体进行委托时,受委托方必须具备下述条件方可委托:
    (1)相应的机关、组织是依法 成立的;
    (2)其不具有营利目的;
    (3)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应业务的工作人员;
    (4)具有对违法行为进行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条件。 受委托的机关、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应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进行,并接受委托行政主体的监督, 不得再行委托。委托方对受委托方实施处罚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