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证遗嘱的房产遇上拆迁怎么办?

遗产继承
2024-04-30 15:4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证遗嘱的房产遇上拆迁是不影响遗嘱的法律效力的,遗嘱的效力是及于房屋的补偿款项。订立遗嘱处理房屋后,房屋被拆迁的,不影响遗嘱的效力,遗嘱的效力及于房屋拆迁补偿,遗嘱继承人可以取得房屋拆迁补偿。
    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分别是: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订立遗嘱处理房屋后,房屋被拆迁的,不影响遗嘱的效力,遗嘱的效力及于房屋拆迁补偿,遗嘱继承人可以取得房屋拆迁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 房子拆迁后原公证遗嘱是有效的,公证遗嘱不因为房产拆迁而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无效情形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根据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法律分析:拆迁房屋遗嘱需本人的身份声明。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姓名、身份证、委托书、住所以及本人与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关系。本人遗嘱的法律依据、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真实遗嘱、遗嘱内容应当真实合法,处分的财产应当归个人所有,必要的份额应当留给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代理人的情况,遗嘱上的签名或者遗嘱的草稿,印章或者手印是否是本人的。
    对财产的描述。有保险的说明。负责执行相关事务,债权债务。前次遗嘱中,多份遗嘱的内容发生冲突的,以最后一份遗嘱的声明、签名和生效日期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