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评标过程中死亡算不算工伤,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工伤索赔
2024-04-30 16:0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工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工亡的认定标准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2)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
    (3)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
    (4)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
    (5)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
    2、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七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二、工亡待遇标准是什么
    1、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在治疗和修养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正常工资待遇支付;
    2、医疗费、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造成残疾的,享受伤残补助金;
    4、其他劳动者应当享受的待遇。
  • 法律分析:工伤死亡认定程序一般为发生事故要报警察处理,警察会开具相关证明资料;然后拿着这些资料到死者所在企业开具相关证明,接下来就到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审定工伤认定;最后就把工伤认定书等相关资料一起上交申请一次性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 法律分析:因工死亡的情况
    (1)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
    (2)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
    (3)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
    (4)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