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房子的主贷方是妻子,但是房贷一直由老公还,离婚的话,会怎么分?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4-30 16:10: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假如房贷未偿还完离婚的,房产可以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由法院分割:由取得房产一方对另一方婚姻期间偿还贷款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剩余未偿还完贷款,由取得房产一方个人继续偿还。
  • 首付是怎么付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付的吗,还是婚前个人付的
  • 法律分析:对于都是老公还房贷离婚房子归谁这个问题,首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需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般来讲婚前一方买的,一般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房子属于一方所有,除非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夫妻共同财产,要平等分割。
    婚后买的,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如果还贷款了,不管是谁还,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