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2月份流产的,产假给开了20天,跨月到3月份,其中2月份事假2天,生育假公司给开的是15天。我想问问生育津贴打到公司账户了,这个生育津贴是给我个人还是当做是补发工资?

社会保险
2024-04-30 16:16:0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是按月发放的,就跟工资一样,每个月打到员工的工资卡上。一直到员工产假结束,完了那个月正好打完。是作为产假期间员工的工资也是生活费的方式发放,一般这个钱的话是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的,然后等后期资料全部交权之后,申请到的声誉今天会发放到用人单位账户上,然后会扣除在产假期间给员工已经发放了部分,多余的还是返还给职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