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写了借条可以做公证么?

债务追讨
2024-04-30 16:2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问:借条需要公证才有效吗?
    答:不需要公证,只要是真实的借贷关系就是有效的。
    根据我国法律限定,公证具有下列三方面的基本法律效力。
    1、证据效力。证据效力,是指公证书是一种可靠的证据,具有证明公证爱人真实、合法的证明力,可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强制执行效力。强制执行效力,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能够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必再经过诉讼流程。
    3、法律做法成立的要件效力。公证的法律做法成立要件效力,是指依照法律法规限定或国际惯例以及当事人的商定,特定的法律做法只有经过公证证明才能成立并产生法律效力。反之,则不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 法律分析:实际上,无论是民间借条还是官方借条,都不需要进行公证。公证只是能够增强借条证明效力的一项措施,不公证借条也能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当事人想要提起民间借贷的诉讼的时候,应该向受诉法院提供相应的债权凭证,其中就包括了借条这一项证据。
    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借条,就能够成为债权人主张的证据。具体来说,借条上应当字迹清楚,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具体的金额以及利息等内容。同时,借条必须经过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经过非法篡改的借条,并不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借贷关系发生的时候,就拿着借条前往公证部门办理公证的,这时候这项借条就具有了最高的证据效力,能够成为维权的有力依据。法律依据:《关干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法律分析:想公证是可以去公证处公证的。只要签名是借款人或者欠款人本人所签,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公证也是可以,你可以到期 直接起诉 ,也不用请律师。另外要公证也是可以, 公证书 可以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不过要根据前一份公证而言,直接凭 公证书 去法院执行部门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