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建筑工程合同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工程承包
2024-04-30 17:3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四条 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 工程承包合同需要包括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和地点; 2、工程范围和内容; 3、开、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 4、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5、工程造价; 6、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 7、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 8、建设工程施工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和进场期限; 9、双方相互协作事项; 10、建设工程施工违约责任。
  •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等信息;工程的名称、范围、质量;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验收的时间和标准;以及质量保修的范围等内容。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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