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着自家小孩在外面玩,碰见有个人骑自行车撞了我邻居的小孩,小孩倒在地上脑袋出血了,我给小孩妈妈打电话没人接,我就让别人去找小孩妈妈,那个人说自己有事,是邻居小孩幢的他,我拦住他,他情绪激动骂了我,我报警了,他坐在一边过了几分钟突然倒在地上死了,经检查他有脑梗高血压等很多病,我要负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4-30 18: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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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选择报警处理,或者依法对对方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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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