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问我之前去4s店买车那里面的人给我介绍的是零首付购车,然后不是零首付而是找人垫支的钱并且规定1个月把钱还上利息是5分,后来我感觉上当了利息也太高了也还不上那么多钱他们就把车给扣下来了!他们手里还有我的欠条我听那个4s店的人说他们如果把车卖了卖亏了就可能会找我算账,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9-07-11 12:23: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超过36%的。超过的部分,即使利息已经给了,也可以要回来;
      
    2、24%以内的,法院予以保护;
      
    3、24%-36%之间的,超过24%的那部分利息已经给过的,不能要回来;还没有给的,也不能要。
  • 普通民事纠纷,不涉及刑事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对于利息,年利率超过24%的部分可以不支付。 民间借贷,是将自己的钱借给对方,以解决对方的资金使用需求,而且借贷双方有借款字据(相当于借款协议),是双方自愿的,所以,借贷的出发点上是没有恶意的;现在利率上高于央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的4倍,按规定,4倍以上部分的利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但借款字据还是有效的,利息超出4倍以上部分无效,甲方也不能诉求这部分的利息。

  • 一.法律保护的利息是多少  《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民法通则》第90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二.写欠条应注意什么  忌名字不全。借条有姓无名或有名无姓,这对持条人来说要注意,可能会给写条人留下赖帐的把柄。  忌使用同音同义字。写姓名不要用同音同义字、多义字代替,否则也是容易发生责任不清的纠纷。  忌印章不规范。借条由他人代笔书写或代签名,而且只在借条上面按一个手印,如发生纠纷时很难认定责任。  忌还款时不索回借条。还款时,对方如一时找不到借条,应让其写一张收据留存,待日后凭依此据兑换借条,这样不会留下隐患。  实务中,接触大量欠条发现欠条只有借款人姓名,无相应的身份证信息,而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信息,这样造成诉讼困难。因此,在写欠条时,出借人应当督促借款人写明身份证号码,地址,同时复印借款人身份证留底。  另外,如借款人是已婚的,出借人还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实务中,借款人可以根据夫妻继存期间个人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法理,将借款人及其配偶列为被告,从而防止“夫妻串通逃债”,多一重保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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