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钱不还人躲着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4-04-30 18:5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钱不还人躲起来了可以按如下方法解决:
    1、债务上有保证人的,应当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保证债权的实现,设立担保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无法偿还,担保人应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2、向法院提起诉讼。
    事实上,对于被告下落不明,无法亲自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将通过公告送达;
    3、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理人主张债权。公民下落不明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欠钱躲着找不到人的解决方法如下:
    1、调查责务人的基本情况。
    2、查询债务人配偶或担保人的财产情况。如有债务人配偶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情况,及时调查留存。
    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4、到法院起诉还款。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债务人欠钱赖着不还,债权人可以到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起诉,经判决后仍不还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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