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公司后的债权债务应作以下处理:
1、依法应公司享有和承担;
2、退出公司后,股东不再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独立享有和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