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厦门交通事故律师诉讼费用是多少?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4-30 19:4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诉讼的费用是根据具体的案件类型和金额进行计算的,一般需要缴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案件的诉讼费用,需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金额确定,如诉讼请求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诉讼费为50元;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负担。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 一、交通事故到法院起诉的费用大概是多少
    1、交通事故到法院起诉的费用收取如下: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2交纳;
    (4)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
    1.5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1交纳,不同标的收取比例不一样;
    (6)诉讼费用先由起诉方交予法院,然后最后由败诉方承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七条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二、交通事故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1、民事起诉状;
    2、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4、鉴定报告;
    5、治疗费用票据、病历以及诊断报告;
    6、误工时间证明以及收入证明;
    7、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8、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