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有哪些规定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4-30 20:0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
    1、性质不同。要约生效后应受到法律约束,要约邀请不具有约束力。
    2、内容不同。要约包括了合同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它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
    3、针对的对象不同。要约大多数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的,而要约邀请一般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
    1、性质不同。要约生效后应受到法律约束,要约邀请不具有约束力。
    2、内容不同。要约包括了合同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它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
    3、针对的对象不同。要约大多数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的,而要约邀请一般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1、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
    2、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第一款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