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的保全费放在哪里?,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4-30 20:10: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交通事故财产保全费用是什么
    1、交通事故财产保全费用具体如下: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二)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三)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四)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五)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财产保全费用退还吗
    1、一般在案件审理结束后,会退回担保费用,申请费用是不予退还的;
    2、财产保全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 交通事故的财产保全费用一般是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进行计算的,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交通事故案件保全的保全费用先由申请人预交,最后由法院判决承担者。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根据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扩展资料: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政府网——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