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案件司法鉴定应该如何进行

刑事辩护
2024-04-30 20:1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案件司法鉴定的进行:首先由当事人举证期限内提出申请鉴定,要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经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者法院指定确定鉴定机构、鉴定人员。需要重新或者补充鉴定的,可以提出申请。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八十七条
    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但没有法定司法鉴定机构,或者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可以进行检验的,可以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检验,检验报告可以作为定罪量刑的参考。对检验报告的审查与认定,参照适用本节的有关规定。
    经人民法院通知,检验人拒不出庭作证的,检验报告不得作为定罪量刑的参考。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的鉴定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2、申请鉴定时,要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
    3、当事人申请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指定。
    4、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 刑事司法鉴定程序:当事人委托相关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机构受理此案以后,进行四次左右的有关鉴定;鉴定确认,司法机构向相关部门递交司法鉴定文书;拿着鉴定文书出庭。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