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处罚决定生效条件是什么,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行政处罚
2024-04-30 20:3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处罚决定需要具备以下生效要件:有法定的依据;实施主体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作出行政处罚的程序合法;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合法、合理;并且经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盖章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
    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
    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五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的生效要件:行政处罚有法定的依据;实施主体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作出行政处罚的程序合法;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合法、合理;并且经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盖章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
    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
    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五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有下列条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合法;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合法、完备;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并且行政机关是依法交付或送达给当事人的。法律依据:2021年7月15日生效的《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第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行政机关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