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鉴定程序是什么

房屋产权
2024-04-30 20:34:0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通过法定的程序进行的房屋鉴定,其鉴定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提出,并预交鉴定费用。
    逾期不提出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的,视为放弃申请。
    第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未经质证的材料,不得作为鉴定的根据。
    经人民法院准许,鉴定人可以调取证据、勘验物证和现场、询问当事人或者证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提出,并预交鉴定费用。逾期不提出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的,视为放弃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未经质证的材料,不得作为鉴定的根据。
    经人民法院准许,鉴定人可以调取证据、勘验物证和现场、询问当事人或者证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