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北京工伤待遇申领的流程是什么?

工伤索赔
2024-04-30 20:38: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工伤职工待遇申领需提交材料有:
    1、法律依据:《广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网上下载)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广州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4、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面复印,原件备查);
    5、跨统筹区户籍职工被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选择《广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请表》方式三,且本人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一次性享受工伤待遇的,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一份,并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定协议一式两份(《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协议》网上下载);
    6、被评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选择不保留劳动关系的,应提交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待遇发放途径为对私的以及非实名制(以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待遇申领,需提供待遇享受人半年内有使用记录的本市工、农、中、建行、邮政银行或农商行结算帐户存折原件及印有帐号的页面复印件或银行卡的开卡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8、申领工伤伙食补助费的,需提交《广州市城镇职工工伤保险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单》或《广州市工伤医疗康复费审核单》原件及复印件,如无则需提供工伤病人的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小结或住院病历首页原件及复印件。
    非实名制(以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在上述材料的基础上,另需提供
    (1)总承包公司社会保险登记证;
    (2)需要办理不缴费人员增员的,还需提供增减员表(若工伤职工所属单位为分包方,则增减员表需同时加盖总包及分包公司公章)
    工伤事故发生后,肯定涉及到对伤员的赔偿情况,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对工伤待遇的标准是基于造成员工的实际伤残情况来处理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存在异议的,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申诉,并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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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要带齐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相关核准执业证件;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向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然后按照北京市的工伤保险基数缴纳费用。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