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方式如下:
1、申请主体,发生纠纷后,可以由一方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
2、申请形式,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可以口头申请,也可以书面申请;
3、纠纷管辖,纠纷一般由纠纷发生地或者当事人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特定行业、专业领域的纠纷一般由相应的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
:《中华人民
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
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申请人民调解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1、有明确的对方当事人。申请受理一方,必须说明与谁发生争议,谁侵犯了他的权益;
2、要有具体的请求目的。申请人必须说明请求调解要达到什么目的,解决什么问题;
3、要有基本事实依据和理由。
申请人必须提出发生纠纷的基本事实及相应的证据、理由;
4、纠纷属于调委会主管和管辖。即符合民间纠纷受理范围,且在调委会管辖地段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