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修公路占地补偿标准是,依法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占用农民的土地修路,这就对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收益权构成了损害,必须照价赔偿。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现行土地政策,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是土地的使用者。换句话说,就是农民拥有承包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