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积金当事人不在了怎么提取

社会保险
2024-05-01 02:49:0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住房公积金提取有以下步骤:1、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2、持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公积金存折或联名卡和身份证等到银行住房公积金网点提取。3、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离退休证、身份证等。4、可直接到本市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 法律分析:不在公司上班了,先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然后才能提取。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填写变更清册。
    当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时,由该职工向原缴存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原缴存单位进行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办理提取手续。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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