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关系农村分红是个人财产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5-01 03:3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村分红是夫妻共同财产。分红属于投资收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分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法律分析: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个人财产的方式:
    1、按照产生时间认定。一般产生于结婚登记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产生于结婚登记后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2、按照性质认定。
    具有较强人身属性的财产一般为个人财产,反之,则为共同财产;
    3、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个人财产的其他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姻存续期间基于村民身份享受的分红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