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哪些问题不属于鉴定范围,有哪些法律规定

2024-05-01 06: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具体是怎么回事
  • 你好,交通事故鉴定由交警部门鉴定科处理
  • 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或者鉴定事项超出本鉴定机构项目范围或者鉴定能力的。

    法律分析

    司法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有:
    1.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或者鉴定事项超出本鉴定机构项目范围或者鉴定能力的;
    2.鉴定人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鉴定人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鉴定人违反回避规定的;
    3.鉴定程序、方法有错误的;
    4.鉴定意见与证明对象没有关联的;
    5.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不一致的;
    6.送检材料、样本来源不明或者确实被污染且不具备鉴定条件的;
    7.违反有关鉴定特定标准的;
    8.鉴定文书缺少签名、盖章的;
    9.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形。规定明确,对鉴定意见有疑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由其出具相关说明,也可以依法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六十五条 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只有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使用副本或者复制件。书证的副本、复制件,经与原件核实无误或者经鉴定证明为真实的,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能证明其真实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书证有更改或者更改迹象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或者书证的副本、复制件不能反映书证原件及其内容的,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