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爸妈离婚了。女儿跟那是妈妈。爸爸也没有给过抚养费但女儿现在要结婚了。爸爸去。爸爸却来闹。还要彩礼怎么办?

彩礼
2024-05-01 06:50: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总结起来即以下几条: 1、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 2、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 3、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 4、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 一般情况下,彩礼是不会退还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在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但是,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共同生活的情形下应否返还彩礼及返还的数额,法官需综合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财产使用等实际情况予以酌定。
  • 彩礼不可以算作是抚养费,彩礼是男方在结婚时赠与女方的,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符合以下三种情况的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1.双方没有登记结婚的。
    2.双方虽然登记结婚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后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彩礼的行为导致给付彩礼方离婚后生活确有困难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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