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妻子欺骗所导致债务问题应该怎么处理

婚姻债务
2024-05-01 06:5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有证据证明属于一方单独的债务,否则需要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 你好,(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欺骗婚姻,有债务的,应当这样处理:
    1、欺骗婚姻是属于无效婚姻的,婚姻关系不予存在,有债务的,只能按照普通债务处理,不能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直接由债务人进行偿还;
    2、欺骗婚前不是属于无效婚姻的,该婚姻关系就是真实存在的,男女双方有婚姻关系,有债务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由双方共同偿还,偿还不清的,双方必须达成清偿协议,按照协议清偿剩余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