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房屋担保借款可不可以享有抵押权

抵押担保
2024-05-01 07:4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从借款展期合同规定新的最后还款日期开始计算,抵押合同是从合同,仍然承担债务担保责任
  •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 用房屋担保借款是否享有抵押权取决于房屋是否办理了抵押登记,如果办理了,那么当事人享有抵押权,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是不享有抵押权的,但是抵押合同是有效力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据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