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什么是模拟拆迁,模拟拆迁应该注意些什么

拆迁补偿
2024-05-01 08:10: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模拟“拆迁”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城市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就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事宜与房屋所有权人协商并签订模拟“拆迁”协议,当模拟“拆迁”协议的签约率达到一定比例,则开始启动征地的活动。
    其核心特征是:群众自愿申请(一般可采取政府对拟改造区域发放模拟调查表的方式摸清群众意愿)改造签名率达到相应比例,并在规定时间内模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约率达到相应比例,模拟“拆迁”即转为正式拆迁,模拟“拆迁”协议才产生法律效力;反之,模拟“拆迁”自行终止。
    法律依据:《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第一条


  • 模拟拆迁的特点有:
    1、模拟拆迁主在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中尝试;
    2、模拟拆迁同意改造户数未达到改造范围内总户数90%-100%的应当终止模拟;
    3、模拟拆迁全部的模拟程序达到征收要件时征收主体可以依法作出征收决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模拟拆迁的特点有:
    1、模拟拆迁主在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中尝试;
    2、模拟拆迁同意改造户数未达到改造范围内总户数90%-100%的应当终止模拟;
    3、模拟拆迁全部的模拟程序达到征收要件时征收主体可以依法作出征收决定。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