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生效判决继承权的放弃怎么处理?

遗产继承
2024-05-01 08:50: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放弃继承权的生效要件:
    1、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2、继承人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3、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4、必须以法定的方式作出。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放弃继承权的生效要件具体如下:
    1、必须以法定的方式作出放弃表示;
    2、继承人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3、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4、其他要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放弃继承权需要满足以下生效要件:
    1、放弃继承的主体,必须是已取得继承权的人,并且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放弃继承的时限。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接受与放弃继承的表示,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做出。
    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在继承前做出的,不能发生放弃继承的法律效力,可以随时撤销或变更。
    3、放弃继承的方式。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放弃继承权的行为一经做出即生效力,无须相对人同意。向其他继承人做出该意思表示,只是尽通知义务。
    放弃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行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
    (一)》
    第三十八条
    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