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男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女方名下,算是个人还是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5-01 08: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婚前女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的,离婚房产归女方。如果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一般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女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一般是很难认定为共同财产的。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买房且登记在女方名下,婚内没有特别约定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女方名下如果是婚前购买的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房屋,并且登记在该方名下的,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婚前买房,婚后双方约定该房产归双方共同所有,并且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的,属于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