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调解书可以换离婚证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起诉离婚
2024-05-01 09:1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调解书可以换离婚证。有效的离婚判决或调解书具有法律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即离婚判决或调解书生效后,男女双方已解除婚姻关系。双方还可以凭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办理再婚登记、户口登记等事项,并凭此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允许离婚: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5、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调解书不能换离婚证。婚姻登记部门只受理协议离婚,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没必要换成离婚证,婚姻登记部门也不能将其换成离婚证。由法院下发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与民政部门所颁发的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持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者,不需要再换成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一、怎么用调解书换离婚证
    1、不需要用调解书换离婚证。已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也就是说,从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时起男女双方就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当事人也可以凭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办理再婚登记、户口登记等事项,并且可以凭此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有哪些诉讼离婚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是否存在准予离婚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