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的区别

行政复议
2024-05-01 09:3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复议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职权进行行政管理的活动中,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发生争议的时候,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根据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进行复查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 一般,行政复议决定具有可诉性。若是改变了原来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起诉
  • 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的区别:
    1、行政复议既有行政机关解决纠纷的行政司法性质,又有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的性质,行政裁决主要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
    2、行政复议的调整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行政争议,行政裁决的调整对象是与行政管理职权相关的特定民事纠纷。
    3、基础法律关系不同。
    4、行为依据及权力范围不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行政裁决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六个月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享有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行政裁决,参照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行为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