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2017年11月20号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有人发朋友圈贷款、然后我就和她申请贷款,资料都交齐了、21号中午审核电话打电话过来审核、下午四点钟我问她我的贷款结果怎样、然后她发一个某主任电话给我,叫我打电话给某主任查一下、我也打了、然后某主任5点多回复我说贷款被拒了、还问我是不是很想要这笔贷款、我可以帮你做下来、还说是他们公司帮我担保贷款、不过要收%10担保费,我当时想了一下、就答应了他、只要这笔贷款下来无所谓,挂电话我玩下手机看到QQ邮箱有短信是21号下午3点19分收到的,我打开看、结果是我20号提交申请贷款21号下午3点19分已经通过显示签约状态,然后我马上打电话给他,为什么我的贷款是通过的、你和我说被拒了。还说要给我担保?他竟然说是他被我搞下来的,现在拿着我资料里面信息打电话恐吓我家人,叫我家人马上给他担保费,不然打死我,他还说都知道我们的住址……请问各位律师现在我应该怎样处理

2019-07-11 13:24: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具体说来,当担保人需要申请贷款时,银行首当其冲会根据担保信息中的提示,查看担保人及债务人的征信报告,只有两人信用记录都处于良好状况,没有严重逾期还款情节,担保人才算是成功闯过了“信誉关”,抵达了证明还款能力强劲的环节,靠近于成功贷款的彼岸。
      如果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担保人需要被迫挺身而出,清偿到期债务。
    因此,申请贷款时,额度会受到负债的牵连,产生负面影响,不过,最终的额度还得结合担保人的用资需求和还款能力综合评定。
  • 如果贷款人有稳定工作且征信没有问题的话,可申请银行无抵押贷款,办理银行贷款需要准备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银行流水;
    5.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6.征信报告;
    7.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
    8.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买卖合同签订过程中如果需要进行贷款办理的,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
    申请贷款时,贷款人需要准备资料分为以下几类:
    1、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结婚证等信息;
    2、提供稳定收入来源证明:银行流水单,劳动合同等;
    3、提供稳定的住址证明:比如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缴纳单,物业管理等相关证明;
    4、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