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限的规定如下:
1、按照《公司法》第45条的规定,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担任的,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2、按照《公司法》第49条的规定,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的,任期由董事会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