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一亲戚在上海骑电动车正常行驶,被上海一五十多岁老人骑电动车从后方追尾,老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认定我亲戚事故有责任(电动车载物),可能要赔偿四十万。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亲戚在这起事故中是否有责任,交警责任认定是否合法?如果有责任应该承担怎样的赔偿?这种事情应该如果处理,对于四十万的赔偿表示完全不能理解和接受。想知道对此有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

2019-07-11 13:31: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2、一旦被查出隐瞒疾病违法申领驾驶证行为,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八条第三款: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 保险公司按正常的程序赔偿 。 您看
    一、交强险赔偿范围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交强险赔偿限额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赔偿最高限额:
    12.2万 *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赔偿最高限额:
    1.21万
  • 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例,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召集当事人到交通事故处理中心举行听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席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 如果业主的东西交给物业保管,双方有委托保管协议书,那么物业保管不好,损害了,那物业要根据保管合同承担责任。如果业主并没有把东西交物业保管,也没有签保管协议书,那东西损害了,和物业的关系不大。
    除非你能证明物业服务小区过程中有失误,且这个失误跟你东西损坏有直接关系,否则物业没责任。
      物业不是为某一个具体业主服务的,更不是为具体业主看守财产的,物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小区公共秩序,保洁,维护设备设施正常运转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