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一方过世有财产继承权吗

遗产继承
2024-05-01 11:2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继承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一方因故去世后,其遗产的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三者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中有依法被剥夺继承权的人除外。夫妻进行财产公证,对于继承权并无影响,只在于一方去世后继承人继承财产的多寡。
    如果夫妻在婚前进行了财产公证,当一方去世后,个人财产加上夫妻婚后共同财产的一半为所有即将被继承的遗产;如果两人没有进行财产公证,一方去世后留下的遗产则是双方共同财产的一半,根据法律由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有继承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一方因故去世后,其遗产的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三者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中有依法被剥夺继承权的人除外。夫妻进行财产公证,对于继承权并无影响,只在于一方去世后继承人继承财产的多寡。
    如果夫妻在婚前进行了财产公证,当一方去世后,个人财产加上夫妻婚后共同财产的一半为所有即将被继承的遗产;如果两人没有进行财产公证,一方去世后留下的遗产则是双方共同财产的一半,根据法律由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法律分析:有继承权。夫妻双方一方因故去世后,其遗产的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三者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中有依法被剥夺继承权的人除外。夫妻进行财产公证,对于继承权并无影响,只在于乙方去世后继承人继承财产的多寡。
    如果夫妻在婚前进行了财产公证,当一方去世后,个人财产加上夫妻婚后共同财产的一半为所有即将被继承的遗产;如果两人没有进行财产公证,一方去世后留下的遗产则是双方共同财产的一半,根据法律由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
    继承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是继承人依法享有的、能够无偿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从根本上说,它是一种财产权利,但是又具有鲜明的身份特点,因此,它不同于一般的财产权或人身权。
    在继承权受到侵害时,合法继承人可行使继承恢复请求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