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务人失踪债权人可以向谁追讨债务

债务追讨
2024-05-01 11:4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若债务人失踪,债权人可通过下列方式追讨债务:
    1、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清偿债务。
    2、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法院还可以缺席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 如果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追要债务:如果欠款人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起为失踪人,再由其财产代管人代为偿还欠款;如果不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的,债权人可以通过请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等方式来追要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欠款人失踪了,追要债务的办法:如果欠款人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起为失踪人,再由其财产代管人代为偿还欠款;如果不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的,债权人可以通过请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等方式来追要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