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缓冲期冷静期的时间是多久,有哪些相关规定

起诉离婚
2024-05-01 11:4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离婚缓冲期冷静期的时间是三十天,不可延长。若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均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三十天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实自愿离婚的,发放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有。离婚缓冲期冷静期的时间是提出离婚申请后的30天,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对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的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申请撤销申请,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来执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法律分析:有。离婚缓冲期冷静期的时间是提出离婚申请后的30天,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对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的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申请撤销申请,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来执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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