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工三天无工资不合法。劳动者依法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具体的工资数额要根据实际工作的天数和劳动合同约定的报酬进行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