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的一个朋友在省内,一时糊涂去了洗浴中心找了小姐,在洗浴中心被抓带到了车上,里面有三个警察,说我朋友嫖娼,我朋友开始不承认,警察说他们在洗浴中心有摄像头和内线,朋友一害怕就承认了。警察看了我朋友的身份证、,我朋友嫖娼被抓现行,被拍照、按手印,笔录,警察说看我朋友态度不错,就说给个机会,要罚款三千。就交了三千块钱,然后警察就把我朋友放了,想问:1、会留下案底吗?或者会留下处罚记录吗?2、这些记录在公安内部网会不会被查到?会记入档案吗?户口所在地会知道吗?单位会知道吗?3、如果有记录,这个记录是什么记录?会影响入党和前途的发展吗?我朋友现在非常后悔也非常难受,请教律师,谢谢!

2019-07-11 13:40: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嫖娼会留下记录,不会留下案底,只有被认定为犯罪的情况下才会留下案底。  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治安机关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为"前科")是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存于当地或上至国家级的档案中,是自然人的历史另类表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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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对卖淫、嫖娼的,可以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强制集中进行法律、道德教育和生产劳动,使之改掉恶习。期限为六个月至二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对卖淫、嫖娼的,一律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进行强制治疗。
    第五条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五千元以下罚金。

    嫖宿不满十四岁的幼女的,依照刑法关于强奸罪的规定处罚。
  • 嫖娼被抓的,公安机关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会在公安机关内部系统中留下相应的记录,也就是说会有案底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被刑事拘留后可能会留有案底也可能不会留有案底。
      如果刑事拘留后当事人的犯罪证据不足或情节显著轻微尚不构成刑事处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予以解除刑事拘留,这样不会留有案底,视情况而定也可给予行政拘留处罚,这样会留有案底,因为行政拘留其实就是对某一种已经能够认定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 违法行为的处罚,所以肯定会留下案底,记入档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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